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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

1.产品名称: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2.产品数量:本次只询单价,数量为1个。(本次询价仅为市场摸底,实际采购物品种类和数量以正式招标公告为准,由采购人根据市场摸底价格结合财政资金预算情况确定。)

3.产品规格参数:

(1)产品应符合《中国地震预警网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指南》、《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技术规程》和《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紧急地震信息服务终端相关技术要求》等技术规范规定的通信协议和信息结构。基础参数:≥32英寸,LED背光,亮度≥400cd/㎡,显示屏幕比例16:9(屏幕立式显示),分辨率≥1920*1080像素。

(2)功能:配置紧急地震信息发布系统、应急广播电视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终端服务系统等,具备多点触摸功能,具备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报警,具备闪烁(爆闪)功能。具备地震预警分级响应及速报信息等展示。可用于收集防震减灾数据、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利用应急广播等渠道将预警信息发送到村、户、人,日常投放地震科普知识等。

(3)操作系统:终端系统为 Android、Linux、Unix 或国产鸿蒙等操作系统,且具备白名单访问设置和功能,具备禁用系统(弱)端口功能;具备限制 USB 存储设备功能和 I/O 接口管控功能;终端支持 TTS,系统提供 TTS 功能,支持远程系统升级服务。

(4)模式:壁挂式,配备壁挂背架及落地支架。

(5)通信及接口:支持并提供RJ45有线网络、WIFI以及物联网(同时支持联通、电信和移动制式物联网卡,支持2G/3G/4G/等制式)通信接入,提供电信/移动/联通5G物联网卡一张,含不少于三年通讯费用;支持并具备音频输出和HDMI输出;具备有线、无线预警联动输出接口;支持USB接口,提供≥2个USB 2.0及以上接口。

三、具体商务要求

(一)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投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2、关于免费保修期:货物免费保修期壹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请详细列明免费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修期限、售后服务人员配备、技术培训方案、质量保证、违约承诺、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方案等。

(二)其他商务要求

1、关于交货:1.1交货地点:深汕特别合作区制定地点。

                      1.2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1.3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完成不少于90%的设备供货、安装、集成和入网等;4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的现场安装、测试、集成、试运行和培训等。
2、关于验收:投标人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投标人提供产品保修文件。
3、关于违约:3.1中标人不能交货的,需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3.2中标人逾期交货的,将被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处理。
4、关于付款:分期付款,合同签订后,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97%。产品质量保证(修)期限届满一年之日起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至2023年3月6日下午6: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两个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sshzcgb@163.com

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办:yjglj_yjzhyczk@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官网(http://sszbdl.com/),在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应急管理局

详细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文贞楼1栋103办公室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02940986

2.投诉单位

单位:深汕特别合作区发改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755-22100803

邮编:518200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政和楼1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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